《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12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起草的背景、必要性

2021年我省制定出台的《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中明确提出“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规范和加强我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及时制定《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起草的依据

《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是根据《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共17条。

(一)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责,包括第一至四条,共4条,明确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明晰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计划用水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二)测试对象和及时测试内容,包括第五条,共1条,明晰了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的测试周期和及时测试的具体要求。

(三)测试方式、标准和内容,包括第六至八条,共3条,明确了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的方式、标准,对测试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

(四)建立台账、报告分类和问题整改,包括第九至十一条,共3条,明确了建立水平衡测试台账,下达年度计划;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内容要求;用水单位的用水情况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法律责任等,包括第十二至十五条,共4条,明确加强对水平衡测试的监督检查,水平衡测试结果应用,对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逾期未改正的用水单位按照《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法律解释和施行日期等内容,包括第十六至十七条,共2条。


责任编辑:王盛楠